教務處-★公告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公告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3月1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0016363B號令修正發布,請參閱來文、發布令及總綱。
說明:
修正「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並自一百十一學年度,依照不同教育階段(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附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修正內容詳見【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p.14-p15、p.20 (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各教育階段共同課程之領域課程架構-----語文
相關檔案
行政院公報(總綱).pdf
來文-1.pdf
發布令-1.pdf
發布時間: |
2021-03-17 20:01:49 |
發布單位: |
公館國小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