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111/11/7(一)取消學生校門口量體溫
依據教育部111/10/28臺教授國字第1110149382號函規定,本校健康監測防疫作為更動如下:
本校自11/7(一)起配合衛福部建議-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強制性之規範,校門口量體溫部份僅針對家長、來賓監測,學生校門口量體溫部份取消。學生健康監測部份請落實在家量體溫(發燒體溫≧38℃不上學),入班後由導師再量測體溫並將體溫數據登記至各班的學生體溫紀錄表。感謝大家的配合!
公館國小學務處敬上
111/11/04(五)
發布時間: |
2022-11-04 10:34:14 |
發布單位: |
公館國小學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