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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原則及相關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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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0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6259號函辦理。
二、為預防校園食品中毒案件發生,請學校加強宣導,製備食品時應留意個人健康與衛生習慣,留意環境清潔衛生,並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洗鮮分熱存,要落實;山泉與動植,不採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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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諾羅病毒食品中毒海報42_5x59-01.jpg 預防食物中毒五要原則.png



發布時間: 2023-02-20 14:08:08
發布單位: 公館國小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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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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