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圖片

網站地圖

字級設定


 現在位置:  首頁 / 消息管理 
學務處-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製作防治食品中毒原則及相關文宣
首頁 列表 開新視窗 前往友善列印頁面
點擊 複製連結 開新視窗 分享至Facebook平台 開新視窗 分享至LINE 開新視窗 分享至twitter平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0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6259號函辦理。
二、為預防校園食品中毒案件發生,請學校加強宣導,製備食品時應留意個人健康與衛生習慣,留意環境清潔衛生,並遵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原則:「洗鮮分熱存,要落實;山泉與動植,不採食」。

相關圖片

防治諾羅病毒食品中毒海報42_5x59-01.jpg 預防食物中毒五要原則.png



發布時間: 2023-02-20 14:08:08
發布單位: 公館國小學務處


地址:363302苗栗縣公館鄉館中村大同路15號 電話:(037)224727 傳真:(037)221120 幼兒園電話:(037)234142

No.15, Datong Rd., Gongguan Township, Miaoli County 363, Taiwan (R.O.C.)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02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