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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轉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業經行政院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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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函為縣府函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業經行政院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本次修正重點為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於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訂定發布,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全文,名稱並修正為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其後歷經二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配合災害防救法於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修正公布及因應地方政府之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值之實際需求,爰修正本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其修正要點如下:一、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修正公布之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目規定,將「土石流災害」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爰配合修正相關條文所定災害類型。(修正條文第三條、第七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二、為使連江縣政府之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值符合實際需求,爰修正「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修正第四條附表)。


相關檔案

第四條附表(修正前)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pdf
第四條附表(修正後)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pdf
第四條附表修正後規定-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pdf
行政院函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業經行政院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pdf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修正總說明.pdf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縣府人事處函文-「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業經行政院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pdf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pdf


發布時間: 2023-04-06 10:10:51
發布單位: 公館國小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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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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