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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4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478號公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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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2年4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478號公告修正,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2年5月2日府衛疾字第1120114888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告係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並維持原傳染病名稱。
三、 檢附旨揭公告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相關檔案

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pdf


發布時間: 2023-05-18 14:57:42
發布單位: 公館國小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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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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