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現場執行 Q & A」及相關資料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1366A號函辦理。
二、本府109年5月28日府教務字第1090099672號函諒達,請學校確依教育部109年05月2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56105號函頒「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執行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活動事宜。
相關檔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
現場執行 Q & A.pdf
苗栗縣政府函.pdf
發布時間: |
2021-09-02 16:53:03 |
發布單位: |
公館國小學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