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行政院核定本(110)年9月11日(星期六)為補行上班日,請查照。
一、依據109年5月28日院授人培字第1090034163號函辦理。
二、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之1規定略以,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應予補假。例假日為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為星期日者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但農曆除夕及春節放假日逢例假日,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復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逢星期二或星期四,一律調整放假。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除特殊情形者外,以提前於前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三、中秋節連假為9月18日(星期六)至9月21日(星期二):中秋節(9月21日)適逢 星期二,9月20日(星期一)調整放假,9月11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發布時間: |
2021-09-09 09:56:30 |
發布單位: |
公館國小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