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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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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9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42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如附件。


相關檔案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函.pdf
衛生福利部 函.pdf
衛生福利部 公告.pdf


發布時間: 2021-10-04 10:20:18
發布單位: 公館國小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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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5, Datong Rd., Gongguan Township, Miaoli County 363, Taiwan (R.O.C.)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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