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110學年度苗栗縣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計畫、處理原則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26770號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48749號函辦理。
二、為使競賽順利進行,並兼顧學生安全,本府依據教育部擬具旨揭「防疫應變計畫」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三、旨揭計畫及原則依教育部110年11月1日公文說明三滾動式修正,視疫情狀況調整。
相關檔案
「110學年度苗栗縣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計畫.odt
教育部 函.pdf
發布時間: |
2021-11-08 11:54:06 |
發布單位: |
公館國小學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