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
主旨:檢送本縣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
教師認證相關表件,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一)苗栗縣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苗栗縣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運作
計畫。
二、教師專業發展(以下簡稱教專)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自
參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起,可保留3學年,未於3
學年內完成取證者,則須重新參加研習。本縣109及110學
年度因故停辦上開培訓研習,故自108學年度起,已參加本
縣或外縣市相關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之教師,可參與本
學年度之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先予敘明。
三、欲參加教學輔導教師認證之教師請於111年2月18日前填報
google表單,以利分配輔導員協助認證期間相關事宜,填
報網址:https://forms.gle/2j527QTvwZsrxtBZ8。本學年
度教專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料請於111年6月1日至6月10日
期間繳交。
四、分配之輔導員聯絡資訊將以參加認證教師於上開表單所填
報之電子信箱通知,若有需到校輔導認證事宜,請輔導夥
伴所屬學校同意惠予公(差)假辦理,相關差旅費由本縣
教專中心支應。
五、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表件如附件,請依需求參考使用。學校
進行公開授課時,亦可參考此表件,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
縣教專中心(福星國小)黃乙軒老師,電話:037-264724
分機12。
相關檔案
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pdf
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教師認證相關表件01.odt
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教師認證相關表件01 (2).odt
發布時間: |
2022-02-09 14:33:42 |
發布單位: |
公館國小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