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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111申請騎乘自行車上放學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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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六年級小朋友,且上學路途遙遠確有需要時(如附件),才能申請騎乘自行車上下學。
需家長同意,向學校申請,並完成同意書後,才能騎乘自行車上下學。
騎乘或牽行自行車時,需戴安全帽(申請後由學校配發),並遵守相關規定。
校園內禁止騎乘自行車,在校園內自行車一律用牽行方式,請禮讓其他行人優先,以免發生意外。
停放於學校規定之自行車停車區,自行車停車後需自行上鎖,學校僅提供場地,不負保管之責。
一輛自行車只供一個人騎乘,切勿共乘或搭載其他人。
騎乘自行車需遵守交通規則,確保生命安全。


學務處 關心您~




發布時間: 2022-08-25 14:24:45
發布單位: 公館國小學務處


地址:363302苗栗縣公館鄉館中村大同路15號 電話:(037)224727 傳真:(037)221120 幼兒園電話:(037)234142

No.15, Datong Rd., Gongguan Township, Miaoli County 363, Taiwan (R.O.C.)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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